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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区院区保安服务项目市场调研通告

发布时间: 2026-07-01 来源:后勤部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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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我院拟采购高新区院区保安服务项目,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提交材料。

相关要求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律上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本项目经营、供货或服务能力;

(二)必须具备本项目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许可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需提交的材料

(一)供应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范围要求符合相关经营范围);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的委托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提供同类型项目业绩,以证明有足够的履约经验,并根据岗位需求表提供各岗位名称的报价(单位:元/月,岗位报价应包含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岗位补贴、福利、税费、管理费、节假日加班费、周末加班费、高温补贴费、特殊人员体检费、五险一金、员工的劳保用品、服装、办公用品、清洁及保洁工具、清洁用剂、保安所需的通讯器材及保安员的防护装备等)

(四)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上述材料加盖公章,按上述顺序扫描为PDF格式,请前往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电子采购招标平台(https://cg.zqts.com:5100/zqts/#/)进行线上填报。

三、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肇庆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

★2、供应商应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

3、报价应包含以下人工成本及物资费用:

(1)用人费用:员工基本工资、加班费、岗位补贴、培训费、福利、税费、管理费、高温补贴费及特殊人员体检费、五险一金等。

(2)劳保及办公物资:员工劳保用品、工装制服、办公用品(含院感防护用品)。

(3)保安器材:通讯设备(如对讲机等)及防护装备。

★(4)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各岗位每月服务单价,详见附表《保安服务人员岗位报价表》。岗位人数以实际需要为准,合同期内服务费用根据实际用工需求和岗位人数变动进行结算,具体以实际发生的岗位及在岗人数乘以投标单价为准,费用总额将随用工情况变化相应调整。供应商应确保投标总价须与各岗位月单价×估算人数×24个月的金额严格一致。

《保安岗位报价表》

岗位

估算人数

服务期

单价(元/月/人)

总价(元)

队长

1

24个月



班长

3

24个月



普通队员

(含大门岗及巡逻岗)

47

24个月



安防监控员

4

24个月



消防监控员

8

24个月



四、项目概述

1、项目要求

提供医疗秩序维护,治安防范,消防安全;人员与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视频安防、消防监控系统值班及设施的巡查;全院危险品(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和放射源等)督查;院内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与日常安全工作(包括争执斗殴、盗窃、弃婴处理等);各项临时性安全保卫应急任务(包括各级警卫、医疗纠纷、抢尸拉横幅、殴打医护人员、人员自杀、消防火警、突发事件等的处理等相关专业化服务)和协助采购人完成疏导医疗秩序,处置化解医患矛盾等。

2、服务地点

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区分院,位于广东省肇庆市高新区曙光街与北江大道交界处(目前处于在建阶段)。

五、岗位设置及保安服务人员计算方法

1、保安服务总人数、岗位设置及配置原则

高新区分院专职保安队长1名、班长3名,队员配置详见招标岗位表。按有关劳动法规,员工每月工作天数为21.75天,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计算每月所有岗位工作总小时数(用“A”表示);保安人数(用“B”表示)计算:B = A/(21.75×8)=X人,再取整数(四舍五入)。特别说明:采购人有权根据采购人的实际情况对各岗位的设置进行弹性排班和灵活调整(如:增加、减少)。

保安服务岗位设计和人员配置

序号

区域

拟招标岗位

岗位名称

早班

中班

晚班

每天工作总时数

每月工作总天数

每月总时数

7:30-

15:30

15:30-

23:30

23:30-

7:30


岗位

时数

岗位

时数

岗位

时数




1

大门岗

医院北门(安检管控劝导)

1

8

1

8

1

8

24

30

720

2

住院部一楼(安检管控)

1

8

1

8

1

8

24

30

720

3

办公楼一楼(安检管控)

1

8

1

8

1

8

24

30

720

4

医院东门(管控安检劝导)

1

8

1

8

1

8

24

30

720

5

医院西门(安检管控劝导)

1

8

1

8

1

8

24

30

720

6

急诊一楼(安检管控劝导)

1

8

1

8

1

8

24

30

720

7

医院南门(安检管控劝导)

2

16

2

16

1

8

40

30

1200

8

门诊楼一楼(安检管控劝导)

1

8

1

8

0

0

16

30

480

9

巡逻岗

地下停车场(管控劝导)

1

8

1

8

1

8

24

30

720

10

地面停车场(管控劝导)

2

16

2

16

0

0

32

30

960

11

医疗街(管控劝导)

1

8

1

8

0

0

16

30

480

普通队员(含大门岗及巡逻岗)工作时间总数

8160

12

监控岗

安防监控

1

8

1

8

1

8

24

30

720

13

消防监控

2

16

2

16

2

16

48

30

1440

14

管理岗

班长

1

8

1

8

1

8

24

22

528

15

队 长

1

8

0

0

0

0

8

22

176

合计









11024

1.按有关劳动法规,员工每月工作天数为21.75天,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

2.计算每月所有岗位工作总小时数(用“A”表示)。

3.保安人数(用“B”表示)计算:B = 11024/(21.75×8)=63人,再取整数(四舍五入)。

2、此外,高新区院区开业后床位将逐步增加,预计3年内会达到600至800床位,届时各岗位将相应扩充,具体计划如下:

床位增加后拟增加岗位

岗位名称

预估数

大门岗

2

巡逻岗

4

★3、为了保证服务质量,供应商实际到岗人数不得低于总人数(63人为基准,日后随床位增加调整)的90%,以避免因人员不足、加班过多而影响服务质量。若到岗人数低于该比例,则按缺额人数扣减服务费:每少一人,每月结算时即扣除相应岗位(如保安员)一人的服务费,其他岗位依此类推。

4、供应商应根据确认后的岗位人数编制每周保安的出勤表,并于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提交下周出勤表给采购人审核,经采购人审核后的出勤表,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

六、岗位职责

1、各岗位抓获各类可疑人员均需拍照留底,调查核实身份及来院事因,查不清原因不放过,并需要填写设定表格及根据需求写保证书。

2、各岗位发现通道堵塞或其他隐患要当场制止并上报。3、劝阻病人,阻止院内病人穿病号服外出。

4、严格执行医院车辆进出管理规定,禁止任何车辆停放在车辆进出通道,保证通道畅通。

5、指引机动车、非机动车(含自行车、电瓶车等)车辆停放;禁止任何非机动车(自行车、电瓶车等)进入病区、诊室、消防通道及楼梯口。保安员需对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劝离、锁车。

6、盘查携带大件物品外出的人或车辆,有科室放行条的要做好验证(放行条上写的内容和数量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和登记后才允许放行。

7、发现可疑人、物应及时进行盘查、询问同时报告医院及时处理。

8、禁止医托、派发医药宣传广告人员等闲杂人员进入。

9、严格做好医院入口的安检工作,落实逢包必检,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品等进入医院。

10、各岗位未尽事宜,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职责。

七、服务要求

1、供应商内部要有专职的培训机构和培训场地,培训内容包括:医院相关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消防知识培训(包括消防常识、消防栓、灭火器实操使用)、监控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医疗纠纷处理、防火灭火知识、车辆指挥管理引导、电梯或厕所困人解救、各栋楼宇的位置及科室分布情况,各部分的功能及工作要求、医院其他相关车辆的号码等内容。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不少于一周时间的入职培训,而且所有服务人员要100%经过岗前培训合格才允许上岗,还要根据各个岗位的不同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内容。进驻后要求每周抽出不少于一个下午时间进行人员轮训,并制定轮训课程和计划,把保安考核成绩和训练的相关资料报送医院保卫部审批存档。

★2、供应商需做出书面承诺,保证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有能力根据采购人的要求组建服务团队,服务团队经采购人同意后进驻,进驻时间由采购人决定,否则视为无法履行合同,需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3、服务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医院将依法进行公开招标重新遴选服务方,若供应商未中标或放弃投标,须无条件配合新供应商的交接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拖延或干扰交接流程,确保医院运营不受影响。如遇新供应商因特殊情况无法履行服务,供应商有义务继续提供服务直至完成交接,最长延展服务期不超过60日。

4、供应商员工进入医院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医院的规章制度,切实履行相关的工作制度和职责,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管理。

5、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人员需经采购人审查同意后方能任用或变更。经采购人核定后的岗位及数量要保证到位,人员需保持稳定。

6、供应商员工应做好每日巡查工作并要做好巡查记录;要做好每月消防、治安情况分析报告,对当前采购情况进行分析,做好社会治安信息的收集,预见性的并主动的去发现医院的安全隐患,并以书面报告形式反映到医院保卫部。

7、供应商应全面负责处理其服务范围内因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种冲突、纠纷,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经济及法律等责任。

8、采购人不向供应商提供员工宿舍用房。供应商及其员工不得在服务区域内使用医院设备、设施、物品和水电做私用。

9、供应商员工不得参与、协助外来人员在服务区域内进行采购人禁止的活动,如派发传单、私自将医院纸皮对外售卖、销售外卖等扰乱医疗秩序、治安秩序的行为;不得擅自带采购人的物资(材料)外出;不得在外兼职。

10、如发生火灾、治安、交通、刑事等事故,经核实,是因供应商管理疏忽、玩忽职守、处理不当所造成的,按事故责任进行赔偿,必要时追究供应商的刑事责任。

★11、在处理区域内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件(如医疗纠纷、抢劫、盗窃、破坏、群体性、自然灾害等事件)等应急任务时,供应商员工须服从采购人的统一指挥、调度,保安员要敢于挺身而出,保护好医院工作人员和病患者的人身安全及医院财产安全。

★12、全体保安均为义务消防员,负责全院前线消防扑救,如发生救洪抢险,供应商应无条件参与并负责处理跟进状况。

13、供应商员工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若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供应商与聘用人员若发生纠纷,均由供应商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14、供应商每周把采购人所发生的一些重要情况如实以书面形式汇报到采购人保卫部,每月、季度、年终分别做好事件记录及总结,并交到采购人保卫部备案。

15、供应商应具有智能化管理功能的软件系统及设备,提高管理效率。

八、人员要求

1、应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供应商对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并具有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保安员上岗证),相关证件应复印给医院备案留底。

3、知晓采购人对相应工作种类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和职责,知晓医院整体地理环境和监控范围。不得在工作时间睡觉、抽烟,做到服务主动热情周到、文明礼貌。

4、政治思想觉悟高、爱岗敬业、口头表达能力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要求初中或以上学历,复、退伍军人优先。

5、女员工平均年龄不得超过50岁,最高年龄不得超过55岁;男员工平均年龄不得超过50岁,最高年龄不得超过60岁(原则上保安招聘最高年龄不得超过50岁);重点岗位(如行政楼、门诊大厅、住院大厅等)平均年龄不得超过45岁;男性身高1.6米以上,女性身高1.5米以上。

6、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残疾,熟悉防爆、安全器材使用,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维稳、反恐、防爆、巡逻,制止违法行为的能力;熟悉消防基础知识和掌握使用各种消防设备的技能,具备扑救火灾的能力。

★7、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应急消〔2019〕154号)文件要求,消防监控员须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四级及以上),相关证件应复印给医院备案留底。

九、执勤纪律和行为准则

1、仪表整洁、言行举止得体:

①当班人员要求仪容整洁,上班着工装,不得留长发蓄胡须。

②当班期间不得嬉戏打闹、高声喧哗,不得擅离岗位、睡岗或串岗聊天。

③不得酒后上岗,当班期间不得吸烟、喝酒、吃零食、玩手机、看书报等,不得使用对讲机闲聊。

2、文明执勤,互相尊重,为病患及其家属等人员提供人性化服务:

①当班期间对医院员工、队员之间及各种人员要互相尊重,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对患者及家属要热情、耐心,积极帮助病人解决实际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能提供的人性化服务,如解答病人询问、帮助行动不便的病人上下车、雨天帮病人撑伞等。

②服从医院的工作安排,在工作中自觉接受医院保卫部的检查、监督、指导,对违规、渎职、责任心不强的保安员,医院有权提出调换,供应商应及时更换医院提出的不称职的保安员,保安统筹服务岗须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

③采购人考核不合格或不满意的管理人员或员工,供应商经培训,仍不适合岗位要求,一周内更换合适人选。更换管理人员需经采购人主管部门同意。

3、遵规守法,依规执勤:

①遵守国家法令法规,依法办事,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损害或企图损害医院利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盗窃医院物品或患者财物,爱护医院设施和执勤用品。

②严格执行考勤和交接班制度,按规定时间实行在岗交接班,交班人员应告知本班发生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并交代需继续办理事项, 接班者未到或未办理交接班手续,当班者不能离开岗位。

十、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二年(24个月),或结算总额达到合同总价后自动终止,以先到为准。

十一、付款方式

1、供应商每月10日前(节假日顺延)向甲方提交上月的服务费用清单,清单需明确当月的实际人数,费用计算依据(岗位人数×合同约定岗位服务费)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每月员工花名册、岗位考核情况、社保缴纳情况、工资清单等),由甲方确认后,30天内向供应商支付当月费用,特殊情况除外。注:甲方将对每位服务人员进行岗位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支付服务费用,未经考核的岗位,甲方有权不予付费。

2、增加固定岗位或增加固定保安人员时的服务费用从保安人员按采购人要求到岗之日算起,按每人每服务费标准和实际时间计算,如新增岗位保安服务不足一个月时则按小时计算保安服务费,计算公示:当月工作总时数÷(21.75×8)×保安岗位报价表对应单价。

十二、提交材料时间及咨询方式

1、时间:2026年7月1日到2026年7月14日

8:30-12:00 14:30-17:30

2、地点:肇庆市东岗东路9号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后勤部

联系人:廖生/区生 联系电话:0758-2102086

3、请前往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电子采购招标平台(https://cg.zqts.com:5100/zqts/#/)进行线上参与。

特别说明:该市场调研并非采购行为,不作为本单位采购行为的任何承诺,本公告所述的功能及参数无任何针对性、倾向性和排他性,因市场了解的局限性,可能存在某些不足,仅作为我院市场调研参考所用。

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