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行风

关于清明节期间开展纪念烈士活动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 2017-03-27 来源:市文明办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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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烈士公祭办法》,为缅怀烈士功绩,弘扬烈士精神,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进一步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现向全体市民倡议:

     一、清明节期间,全市各行各业以及社会各界群众向烈士墓敬献鲜花,铭记烈士的英名和壮举,进一步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倡导社会各界群众特别是青少年,通过网络缅怀纪念烈士,学习烈士英雄事迹,继承烈士遗志,进一步激发爱国热情、凝聚奋进力量。相关网站:中国文明网肇庆站http://zq.wenming.cn/(点击链接进入),肇庆文明网http://www.wenming.gd.cn/index.html(点击链接进入)“网上祭英烈”活动专题。

      三、倡导和动员社会各界人士为烈属送温暖献爱心,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全社会的尊重,进一步增强荣誉感。

肇庆市文明办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