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昨日下午,市第一医院和医疗器械、医疗设备供应商及医院中层干部,举行“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廉洁协议书签订仪式”。医院领导和各供应商分别签订了廉洁协议书,并与各科室中层干部整订了“2014年控制药品比例、抗菌药物使用率、医保人均统筹费用及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责任书,这是该院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颁布的“九不准”具体行动。
廉洁协议书明确规定:在医疗购销各项业务工作中,双方在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以下条款的情况下,以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维护公平诚实信用的经济秩序和双方信誉。供应商不得以回扣、提成、赠送有价证券、现金、信用卡、购物卡、宴请、免费旅游、赞助活动或其他利益等任何形式赠予院方人员或科室,不得报销院方人员的个人费用。院方工作人员以暗示或任何形式索要回扣、提成等,供应商应拒绝,并有责任如实向院方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推销员未经院方有关部门批准不得i进入诊室、病区推销产品。不得以宴请、娱乐、提供国内或境外学术活动等手段影响医生的用药选择权等。(2014年1月8日西江日报要闻A2版 记者 彭建基 通讯员 蔡丽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