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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询价邀请函

发布时间: 2020-04-09 来源:总务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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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潜在)公司:

  我院现拟对住院部三楼东骨科三区进行胶地板打蜡,面积(包括地脚线)约900平方米。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调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参与。现将该项目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15日五个工作日。相关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要求(见附件):

  胶地板打蜡。

  二、参与询价人资格条件: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它合法组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允许经营清洁打蜡服务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本次采购项目施工能力。

  三、询价文件应密封并在封面注明参与项目名称,询价文件应包括:

  1、参与项目产品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询价项目所用材料、规格和数量要符合(附件)相关的要求。

  3、该项目询价可提供现场递交或邮寄。

  四、询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北京时间)及地点,可邮寄。

  时间: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15日(节假日除外)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地点:肇庆市东岗东路9号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2102851

  特别说明:本项目仅是对拟采购产品进行市场公开询价调研活动,并非正式采购行为。我院不对参与询价的公司报价作出任何采购承诺。我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医院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程序。

  附件:

  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部三楼东骨科三区项目(第二次打蜡),面积约900平方米。

  二、采用材料要求

  采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质量标准的清洁剂、起蜡剂、3M品牌蜡水,并提供产品合格证。

  三、胶地板清洁打蜡流程要求

  1、用起蜡水对胶地板(包括地脚线)进行起蜡作业;

  2、起蜡后彻底去除地板(包括地脚线)污渍,打磨清洁至洁净标准;

  3、按照胶地板打蜡施工规范要求,待打蜡施工面完全干燥后再行打蜡;

  4、打蜡工序不少于两遍底蜡一遍面蜡;

  5、面蜡完全干燥后用抛光机进行抛光。

  四、竣工验收及标准

  1、地板洁净,没有残留污渍;

  2、蜡液分布均匀、厚度适中、亮丽美观;

  3、蜡层没有圈痕、泛白、鼓胀以及变色等现象;

  4、打蜡抛光后的地板光亮整洁、自然镜面达到90%以上。

  五、报价要求

  1、本次询价为综合单价,按照人民币(元/平方米)报价;

  2、报价人的报价必须是包干费用,包工包料。其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