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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签订“药比、医保人均统筹费、耗材使用比责任书”从“责任”上下功夫

发布时间: 2016-03-01 来源:宣传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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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5日, 我院启动2016年度院科区层级责任书签订工作,院长与各分管院领导,院方与科室、病区责任人,科主任和科室人员就加强2016年药品使用控制指标、医保人均统筹费用、医用耗材使用比例控制签订监管责任书,以签订“军令状”方式确保各项指示得到落实。

  《2016年药品使用控制指标、医保人均统筹费用、医用耗材使用比例控制责任书》简称(《责任书》)由医院分管领导以及职能科室负责起草制定,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明确各分管院领导、病区主任的主要责任;具体提出责任人的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对2016年各住院科室、各门诊科室的药品使用、肇庆市职工、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统筹费用、每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医用耗材占比例控制指标等作出详细规定;明确年度考核特别是对责任书落实情况的考核奖惩办法。为深入推进医疗改革工作开展、强化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群众就医费用负担,提升群众满意度,促进医疗事业健康有序、繁荣发展提供了切实保障。

  据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精神,根据医疗改革、医院等级评审、大型医院巡查、省阳光用药及“三好一满意”活动和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控制要求,结合去年实际完成情况和今年预算目标计划,我院从今年起,要求控制药品比例为38%,今年新增加了医用耗材使用比例控制指标,每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医用耗材占比例为33%。

  我院医院对各项指标执行情况实行每月通报,年终进行总考核,对超标科室的药品及耗材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不合理使用药品及耗材者,对科(区)责任人,以及分管院领导采取相应金额处罚、诫勉谈话,严重者予以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