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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医院网站信息发布的规定

发布时间: 2011-08-18 来源:宣传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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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医院网站的作用,促进医院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发布信息准确、及时、安全和有效,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1、需在医院网站上对外发布的文字、数据、视频、图片及其他形式的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用词准确、规范。2、需发布的信息由本科室提出申请,填写《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信息发布申请表》,申请表统一到宣传科领取,或通过附件下载并打印。3、信息发布应严格按审核程序办理。审核程序为:各科室提供的信息,由本科室科主任审核签名,经办公室、本科室分管领导、网站分管领导审批;涉及医疗方面信息须经医务科审核。4、审批通过后的信息由宣传科负责发布,并做好信息发布情况的登记、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