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合理应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

发布时间: 2011-06-09 来源:院报 阅读量:

分享

    人体的肾上腺皮质分泌的甾体类激素,称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简称皮质激素,主要功能是调节动物体内的水盐代谢和糖代谢。肾上腺皮质分泌的激素根据其生理功能可分为三类:包括糖皮质激素、盐皮质激素和少量性激素。按作用持续时间可分为:短效药物(氢化可的松和可的松,作用时间为8-12小时),中效药物(泼尼松、泼尼松龙、甲基泼尼松龙,作用时间为12-36小时),长效药物(地塞米松、倍他米松,作用时间为36-54小时)。


    生理剂量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可维持生命, 影响糖、蛋白质、脂肪、水、电解质等物质代谢过程及多种组织器官的功能,是糖代谢--机体调节糖代谢的重要激素之一。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的药理作用为:抗炎作用,免疫抑制作用,抗休克作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有良好的抗炎、免疫抑制以及抗休克作用,但另一方面如果应用不合理也会对患者的健康造成重大影响甚至威胁生命。以下按《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糖皮质激素的合理使用及不良反应进行阐述:


1、肾上腺糖质激素类药物的合理使用
1.1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
糖皮质激素是一类临床适应证尤其是相对适应证较广的药物,但是,临床应用的随意性较大,未严格按照适应证给药的情况较为普遍,如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特别是在感染性疾病中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有抑制自身免疫的药理作用,但并不适用于所有自身免疫病治疗如慢性淋巴细胞浸润性甲状腺炎(桥本病)、1型糖尿病、寻常型银屑病等。


1.2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及药物特点制订,治疗方案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
1.2.1.品种选择:各种糖皮质激素的药效学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应根据不同疾病和各种糖皮质激素的特点正确选用糖皮质激素品种。
1.2.2药剂量:生理剂量和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具有不同的作用,应按不同治疗目的选择剂量。一般认为给药剂量(以泼尼松为例)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长期服用维持剂量:2.515.0 mg/d;(2)小剂量:<0.5mg•kg-1•d-1;(3)中等剂量:0.51.0 mg•kg-1•d-1;(4)大剂量:大于1.0 mg•kg-1•d-1;(5)冲击剂量:(以甲泼尼龙为例)7.530.0 mg•kg-1•d-1。
1.2.3疗程:不同的疾病糖皮质激素疗程不同,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冲击治疗:疗程多小于5天。适用于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如暴发型感染、过敏性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过敏性喉头水肿、狼疮性脑病、重症大疱性皮肤病、重症药疹、急进性肾炎等。冲击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可迅速停药,若无效大部分情况下不可在短时间内重复冲击治疗。
(2)短程治疗:疗程小于1个月,包括应激性治疗。适用于感染或变态反应类疾病,如结核性脑膜炎及胸膜炎、剥脱性皮炎或器官移植急性排斥反应等。短程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停药时需逐渐减量至停药。
(3)中程治疗:疗程3个月以内。适用于病程较长且多器官受累性疾病,如风湿热等。生效后减至维持剂量,停药时需要逐渐递减。
(4)长程治疗:疗程大于3个月。适用于器官移植后排斥反应的预防和治疗及反复发作、多器官受累的慢性自身免疫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溶血性贫血、系统性血管炎、结节病、大疱性皮肤病等。维持治疗可采用每日或隔日给药,停药前亦应逐步过渡到隔日疗法后逐渐停药。
(5)终身替代治疗:适用于原发性或继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并于各种应激情况下适当增加剂量。
1.2.4给药途径:包括口服、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等全身用药,以及吸入、局部注射、点滴和涂抹等局部用药。


2、疾病的综合治疗。
    在许多情况下,糖皮质激素治疗仅是疾病综合治疗的一部分,应结合病人实际情况,联合应用其他治疗手段,如严重感染病人,在积极有效的抗感染治疗和各种支持治疗的前提下,为缓解症状,确实需要的可使用糖皮质激素。


3、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不良反应
    长期应用大剂量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可引起肥胖、高血压、水肿、高血糖、骨质疏松、伤口迁延不愈等不良反应,严重者可致医源性库欣综合征和其他不良反应。诱发或加重细菌、病毒和真菌等各种感染,特别是诱发或加重结核菌感染,诱发或加剧胃十二指肠溃疡,甚至造成消化道大出血或穿孔,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和动脉粥样硬化、血栓形成,低骨量、骨质疏松、自发性骨折、骨坏死如股骨头无菌性坏死、肌无力、肌肉萎缩、伤口愈合迟缓等。类固醇性糖尿病或糖耐量减低,或因血糖升高而加重已有的糖尿病,向心性肥胖、满月脸、钠潴留、钾丢失、血脂谱异常、性欲异常、阳痿、女性患者可有月经失调、不孕、皮肤萎缩纹、紫癜、痤疮、多毛等不良反应。眼白内障、青光眼、焦虑、兴奋、欣快或抑郁、失眠、性格改变,严重时可诱发精神失常、癫痫发作,长期外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可出现局部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继发感染等不良反应。在面部长期外用时,可出现面部皮肤潮红、毛细血管扩张、口周皮炎、酒渣鼻样皮损等改变,长期大面积使用可因吸收药物入体内而发生全身性的不良反应。


4、停药反应和反跳现象。
    糖皮质激素减量应在严密观察病情与糖皮质激素反应的前提下个体化处理,要注意可能出现的以下现象:
1.停药反应:长期中或大剂量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减量过快或突然停用可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样症状,轻者表现为精神萎靡、乏力、食欲减退、关节和肌肉疼痛,重者可出现发热、恶心、呕吐、低血压等,危重者甚至发生肾上腺皮质危象,需及时抢救。
2.反跳现象:在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减量过快或突然停用可使原发病复发或加重,应恢复糖皮质激素治疗并常需加大剂量,稳定后再慢慢减量。


5 、小结
    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在临床多种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应用较广泛,无指征广泛治疗、品种和剂量的错误选择、使用方法及疗程的不合理安排都会导致不良后果,给患者的健康乃至生命造成重大影响。
    应规范使用及提高临床正确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水平,制定合理给药方案,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正确掌握治疗原则及合理使用,对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疗效及降低医药费用具有积极意义。(李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