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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我院全面签订“拒收回扣责任书”

发布时间: 2011-06-09 来源: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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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7-18日,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采购和医疗行为,制止非法交易活动,打击商业贿赂,进一步提高医务工作者遵纪守法和自律意识,强化内部约束和监督,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树立医务人员的良好形象。我院所有在岗人员分别以分管院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科室与个人的两种形式,签订了“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拒收回扣责任书”。

  在17日的拒收回扣签订仪式上,科室与个人签订“坚决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拒收回扣责任书”。其中,责任书要求,任何工作人员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或其代理人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它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它医药机构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为由,从中收取回扣以及其它不正当利益。发现有商业贿赂行为,及时向科室或医院举报。工作人员如有违反医院医德医风有关规定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医药企业及其代理人给予的回扣和其它不正当利益的,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医德医风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并承担相关责任和接受处罚。科室责任人对本科室的抵制商业贿赂、拒收回扣管理工作负总责,对工作人员有关行为负有领导、监督、检查责任,发现工作人员有收受回扣等违纪行为的,必须及时查纠,如查处不力,负科领导管理责任。科室负责对工作人员履行以上责任条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全面签订拒收回扣“责任书”,这标志着我院开展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进入了“整改和完善制度阶段”。在第三阶段,我院将采取以下措施:一要建立医药企业人员院内活动暗访排查制度、行贿企业不良记录、停止采购行贿企业产品制度、医院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等。二要建立完善医院内部药品、耗材、设备及其它物资的“阳光采购”、“阳光物流”制度,形成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抓好药品集中采购有关制度规定的落实,加强医院药品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容易产生“回扣”的采购项目进行严格监控,对重点岗位人员不定时约谈,定期交流轮岗。要合理确定医院领导的职责分工,对涉及基建、项目招投标、采购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实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三要加快落实“阳光用药”制度。要加强对药品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医生处方行为,完善处方管理和坚持处方点评制度,实行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等制度,纠正不合理用药,严禁为商业目的“统方”。四要不断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医德考评工作要与“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完善记录考核制度,深化医德医风建设,将医德医风状况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晋职晋级、评先评优、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作用,探索建立医务人员不良记录制度,对有不良记录的人员要限制使用。(蔡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