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布家庭式产房等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134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腔内动态三维子宫输卵管超声造影等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21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上门服务费”等167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19号)等文件精神,我院在遵循公开透明、合法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制定了“病原体荧光染色检测”等12项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见附表),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5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2月11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我院。
联系方式: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财务部,邮编:526021,咨询电话:0758-2102823、2102822。
附件:“病原体荧光染色检测”等12项医疗服务项目正式定价标准
财务部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