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Z-ZQZC-2024024
项目名称:医用气体采购及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7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医用气体采购及配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5,07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医药和医疗器材批发服务 | 医用气体采购及配送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7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24个月),或结算总额达到合同总价(507万元)后自动终止,以先到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任意一项材料:①针对本项作出承诺,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本公告附件);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意一项材料:①针对本项作出承诺,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本公告附件);②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以下任意一项材料:①针对本项作出承诺,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本公告附件);②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报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针对本项作出承诺,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本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医用气体采购及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工业;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声明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医用气体采购及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针对医用氧产品,投标人如为所投医用氧产品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中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投标人如为所投医用氧产品的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中经营范围须包含医用氧。
(4)针对其他医用气体,投标人如为所投气体的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所投气体的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
(6)如本项目的运输配送工作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需提供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如有委托运营方,需提供以投标人名义与委托运营方的委托合同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8日至2025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6月18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系统内上传提交
开标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系统线上开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远程开标提醒:
(1)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
(2)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3)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4)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5)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根据《肇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肇财采购〔2023〕26号)的文件精神,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下载本公告附件《政府采购体系评价表(附件2)》,在评价人处填写单位名称,并在第1项至第3项的评价指标填写评分并在最后填写总分,打印后在单位名称上加盖公章并扫描,扫描件请随响应文件提交当天发送至邮箱:gdhzgczf@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肇庆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东岗东路9号
联系方式:0758-2102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五路2号华生商住中心商业办公楼1008办公室
联系方式:0758-2838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小姐
电话:0758-2838031
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肇庆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