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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药事管理信息化服务市场调研通告

发布时间: 2024-06-06 来源:信息部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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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药事管理信息化服务

市场调研通告

 

各(潜在)供应商:

我院拟采购药事管理信息化服务,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提交材料。

相关要求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律上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本项目经营、供货或服务能力;

(二)必须具备本项目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许可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需提交的材料

(一)供应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范围要求具备符合计算机类相关经营范围);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的委托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建设方案及产品报价单,可留联系方式;

    (四)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

上述材料加盖公章,按上述顺序扫描为PDF格式,发至指定邮箱。

三、调研需求

(一)项目内容:药事管理信息化服务1年

(二)建设目标

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始创于1944年,是肇庆地区一所集医疗、护理、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于1994年、1995年、1996年、2017年先后跨入国家“三级甲等”医院、“爱婴医院”和省“教学医院”、“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行列,是全国文明单位,2019年通过国家级胸痛中心认证,并成为广东省“高水平医院”重点建设医院,2020年获批设立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成为国家呼吸医学中心肇庆协同单位,2021年通过国家级“高级卒中中心”和国家级心衰中心(标准版),获得“广东省公立医院党建‘四有’工程示范点”荣誉称号。

为加强我院药事管理,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等文件要求,需结合药事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相应的药事管理服务,对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国家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比例、药物不良反应上报例数和处方点评数等指标需达到相关规定。

药事管理信息化是医疗机构保证合理用药工作的重要主力手段之一利用该信息系统可及时监控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因此,我院计划采购药事管理信息化服务,以便于药事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主要需求(包括但不限于)

1、符合三级医院评审标准 (2020年版) 广东省实施细则、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五级、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四级甲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入网安评等要求。

2、提供符合我院药事管理所需的信息化服务,满足我院的药事、临床等业务要求。药事管理信息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合理用药监测系统2临床药学管理系统;(3药师审方于预系统4药品不良反应智能监测系统5合理用药信息支持系统网络版6医院处方集管理系统7药事健康助手系统8住院药学监护系统;(9药学咨询管理系统;(10)提供应用需要的服务器、数据库等配套资源的使用;(11)服务期内上述系统及模块的授权。

3、服务期内对提供的系统功能使用,及时修复漏洞和缺陷,增加功能和特性,提高性能和安全性。

4、服务期内,为我院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解决我院在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供药事专业的指导和建议。

四、提交材料时间及咨询方式

(一)时间:202465日到2024612

(二)截止时间:2024612

(三)咨询方式: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2102798

材料请发送至邮箱:syyy_xxb@zhaoqing.gov.cn

特别说明:本工作仅为对拟采购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我院不对参与报送的产品及其方案作任何承诺。

 

 

 

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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