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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门服务费”等7项医疗服务项目定价标准(试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9-15 来源:财务部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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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肇庆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上门服务费”等167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肇医保发〔2024〕21号)、《肇庆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化学毒物定性检测”等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肇医保发〔2025〕30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36号)文件精神,我院在遵循公开透明、合法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制定了我院“上门服务费”等7项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见附表),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6年9月15日至9月20日。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9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我院。

联系方式: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财务部,邮编:526021,咨询电话:0758-2102822、2102677。


附件:“上门服务费”等7项医疗服务项目定价标准(试行)


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