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行风

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服务窗口”活动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1-06-17 来源: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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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切实加强我院的行风建设,促进各科室,特别是窗口部门树立服务意识,创新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水平。根据市纪委要求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服务窗口”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现就创建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通过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推行简捷便民措施等,使各服务窗口以勤廉高效的优质服务取得人民群众满意,为医院发展和新院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创建活动的范围
  开展创建活动的范围:在全院各科室、各部门中开展创建活动。其中,重点是:门诊药房、收费处、急诊科、各门诊科室。

三、创建活动的内容
  ㈠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培育文明服务风尚。各科室要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题实践活动要求,围绕“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为主题,深入开展以“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筑牢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弘扬“忠于职守、诚实守信、公正廉洁、优质高效”的职业精神,提高医务人员的道德素养。

  ㈡加强制度建设,实行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全员岗位责任制和行为规范,明确工作内容、标准和要求;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畅通外部监督渠道,确保服务规范、程序流畅、办事高效。

  ㈢开展优质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坚持“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理念,真正做到文明、热情、周到、细致地为群众服务。优化服务环境,实施亲情化服务。不断探索和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热情为群众诊疗。

  ㈣及时宣传表彰先进,营造浓厚创建氛围。通过西江日报、电视台、院内网络、院报、专栏等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创建活动的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及时报道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培养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同时,对措施不力、创建活动效果不明显的科室予以通报批评。

四、创建活动的标准
  创建“人民群众满意服务窗口”总体标准是:医务人员业务技术精益求精,服务效率快捷高效;服务态度热情礼貌;便民措施齐全周到;服务环境干净整洁,无违法违纪问题。具体要达到:

  ㈠领导重视。科室成立创建活动小组,目标任务明确,有具体工作计划和措施。组织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创建工作。

  ㈡经常教育。深入开展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职业道德教育,干部职工爱国守法、明礼诚信、敬业奉献,树立牢固宗旨意识。

  ㈢制度健全。责任明确,管理规范,制度落实,监督有效,追究有力。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知情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院务公开制等制度落实到位。

  ㈣服务规范。医务人员衣着端庄,胸牌整齐;业务熟练,精益求精;文明用语,态度和蔼;设就诊流程、住院指南、温馨提示等公示公告,为服务对象提供有设施齐全的候诊场所和整洁、美观的服务环境。无“冷、硬、推”现象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回扣、红包等违纪行为。

五、创建方式及阶段划分
  创建人民满意服务窗口活动,按照“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原则,在创建过程中医院领导小组组织不定期督查考核。创建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㈠宣传动员阶段(4月30日前)。各科室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同时将申报、评议的程序、方法等通过院务公开栏、院内网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布,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㈡检查整改阶段(5月1日--9月30日)。各科室围绕创建内容、标准、要求,紧紧围绕“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为主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健全规章制度,细化管理措施,明确创建责任,全面有序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服务窗口”活动。各科室于4月30日前将创建方案上报院党委办。

  ㈢申报推荐阶段(10月)。各科室结合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根据创建内容标准进行自评和互评,评选出“人民群众满意优秀服务窗口”,并向上推荐。

  ㈣考评总结阶段(11月)。被评为“基本满意”等次的科室或服务窗口,要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对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被评为“不满意”等次的服务窗口,要对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进行核实。对结果属实的,要责令其进行认真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结束后,由院党委、纪委共同验收。对整改不力和整改效果不好的,要追究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青妇代表、民主党派人士、特邀监察员、企业代表、群众代表、新闻记者和政风行风监督员组成考核评选小组,对我院的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评选,同时接受群众监督。

六、创建要求
  ㈠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创建“群众满意服务窗口”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是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的有效途径,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强化监督,抓好落实,努力把行业服务窗口建设成为服务规范的人民群众满意的“优秀服务窗口”。

  ㈡发扬民主,贴近群众。创建活动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根本衡量标准,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评议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评议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评议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㈢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科室在创建活动中要从自己的工作实际出发,认真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力求使广大医务人员的道德素养、业务水平、执行力以及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明显提高,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

  ㈣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创建活动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督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各科室的负责人是创建活动“具体责任人”,要精心组织实施,具体抓落实,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㈤建章立制,实行责任追究。各科室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医务人员行为。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强化监督机制,重视投诉举报,对群众的投诉和反映,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创建活动期间因疏于教育管理致使出现的新的不正之风,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对当事人予以严肃查处。

  ㈥加强宣传。各科室要充分利用所属空间开展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张、出版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