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创建“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0-06-10 | 来源:护理部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努力营造“临床优先,患者优先”的政策环境,落实基础护理,发展专科护理,升华整体护理,全面提高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质量,根据广东省(粤卫函[2010]225号)关于《创建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和全国护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充分发挥护理工作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中的积极作用,改进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提升患者满意度,使护理工作“贴近病人、贴近临床、贴近社会”。

  二、工作主题

  夯实护理基础,提供满意服务。
  实践三个贴近,回归护理本源。
  保证安全质量,科学清洁舒适。

  三、工作目标

  遵循整体护理理念,从科学化和专业化护理着手,落实基础护理责任,立足专科护理发展,切实改进临床护理服务质量,营造社会尊重、患者满意、同行认可的护理服务新形象。

  要坚持从制度、人力、财力、流程上保证“把时间还给护士,把护士还给病人”,确保护士为病人服务的有效时间。

  创建护士服务形象工程。全面提升护士文明服务水平。到2010年底,争取成为省内的 “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创建出1个“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和3名“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

  四、重点工作内容

  (一)强化责任,全面提高临床护理质量。

  1、创建优质护理服务形象。加强护士服务礼仪培训,规范服务语言、服务态度、服务礼仪,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和患者公开基础护理服务项目和工作内容,通过学习与实践,建立尊重、有礼、和谐、友善的医患关系,总结推出优质服务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营造比学赶帮的良好环境,塑造护士的良好社会形象。

  2、全面履行对住院患者的基础护理责任。要履行护士义务和护理职责。明确各临床护士应当负责的基础护理项目及工作规范,规范护理行为。优先保障对危重患者、大手术后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提供照顾。逐步解决依赖患者家属或者家属自聘护工承担患者生活护理的问题,减轻患者的家庭负担。

  3、进一步落实《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基础篇)、《临床护理文书规范》(专科篇)。要根据《广东省医院临床护理质量评价指南》和“临床护理质量指标”(粤卫函〔2010〕244号),深入探索以基础护理为框架、以专科护理为内涵的临床护理服务。

  4、继续做好病人安全质量管理。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静脉治疗护理等安全质量目标的通知》(粤卫函〔2009〕609号),落实静脉治疗护理、伤口/造口/失禁护理、老年护理、新生儿护理/新生儿重症监护(NICU)、血液透析护理、糖尿病护理、骨科护理、助产专科、急诊护理、成人/综合ICU、手术室护理等11个专科护理领域的安全质量目标,把基础护理服务落实在专科护理实践中,促进医院更加持久和有效的关注病人安全质量问题并提高病人安全管理水平。

  5、简化不必要的护理记录。根据卫生部《病历书写规范》和我省《临床护理文书规范》的要求,完善表格式护理记录单,合理使用专科护理单,不滥用,要遵循责任、安全和简化的原则,调整护理记录书写的内容、方式、时间和场所,保证护理记录的即时和动态,保证护士及时观察、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并有效处理和记录,确保病人安全和医疗护理工作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医院护理管理,积极探索护理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创新。

  6、建立职责明确、权责统一、能级合理、管理到位、监管有力的护理管理组织。在各临床护理单元建立组长制,探索在急诊、重症监护病房(包括NICU、PICU、CCU等)、助产等高风险专科建立带班护士长制。

  7、逐步建立垂直管理的护理管理体制。护理部负责医院护理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在人事部门的配合下,负责科、区护士长的推荐、考核等组织工作,行使护理人员的培训、院内调配、晋升、奖惩、聘任、奖金分配等。科、区护士长在护理部主任领导和科室主任业务指导、配合下全面负责本科或本病区的护理管理,有权在本科范围内调配护理人员。

  8、建立扁平化的护理管理体制。加强区护士长——科护士长——护理部主任三层管理者的沟通。护理管理者直接指导并服务于临床护理工作,落实行政查房制度,缩短管理半径,提高管理效率。

  9、积极探索护理管理机制的改革。探索建立总额包干、垂直管理、工效挂钩、自主分配的运行机制。探索实行全院护士绩效工资集中管理的分配制度。积极探索岗位公开、条件公布、定员定编、自主选择的用人制度,建立优先临床的激励机制,依据全院各护理岗位的专业工作内涵、技术含金量、风险程度和工作量,以及责权利统一的原则,统筹建立并合理划分全院护理工作的专业岗位、层级岗位和绩效岗位,确保高技术含金量、高风险和高工作量的岗位获得高报酬,稳定临床一线护士队伍,促进护士合理流动。

  (三)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完善临床支持中心建设。

  10、逐步完善后勤保障系统和临床支持中心的工作。逐步将接送病人检查、物资领取及运送、标本送检、财务结算等非护理工作交由
相关部门负责。

  11、建立安全的给药流程。与多个部门沟通,逐步完善医师录入医嘱、药师配药核药、后勤运输部门送药、护士发药用药到病人的系统,通过多部门合作、各司其职、互相监督来保障用药安全。

  12、改善护士工作条件。根据病人需求及优质护理服务需求,适时购买添置新型的护理用具和设备,减轻护士的劳动强度,提高患者满意度和护理工作效率。

  (四)充实临床护士队伍,积极探索护理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调整和改革。

  13、建立足量、均衡、能级对应、人性激励、权益保障、减负增护的临床护士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充实临床一线护士队伍,尽力扭转缺编现象。合理调整护士队伍的数量和结构,协同人事部门采取措施严格限制非护理岗位安排护士,控制辅助科室护士数量,最大限度保障临床护理岗位护士配置。护士配备标准符合《护士条例》和中期评估要求。

  14、以连续、均衡、层级、责任为原则,调整护士排班模式。探索建立二线和三线值班制度。增加高峰工作段、薄弱时间段、夜班的护士人力,增强护理服务能力,提高各班人数和技术力量均衡性,保持护理工作的连续和工作落实。

  (五)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探索临床护士管理模式的改革。

  15、完善临床护士分层级管理制度。建立专科护士、高级责任护士、初级责任护士队伍。根据各专业性岗位、层级岗位和绩效岗位。
要求,建立与其职级、职位相对应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权限。要用机制和政策引导高年资、高职称、高学历护士进入临床一线岗位,各班次老中青护士形成梯队,充分发挥高职级护士在应急和危重病护理、查房会诊、病人安全、质控、健康教育、临床带教和指导低年资护士工作等方面的经验和优势。

  16、改革临床护士工作模式。进一步落实护士管床、管病人的“大包干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护士床边工作制”,逐步实现护士常态情况下在病房或病人身边工作的临床护理工作方式。配套解决护士流动护理工作站(车)、流动治疗车的配置。

  (六)坚持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建立前瞻性和病人安全为本的护理质量管理体系。

  17、完善非惩罚性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要把问责制和非惩罚制度有机结合,建立病人安全文化。有效开展信息交流,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院性的不良事件分析,并在护长会议上通报。指导护士避免不良事件发生,将患者的意外伤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18、采用科学的护理质量管理手段。根据“临床护理质量指标”(粤卫函〔2010〕244号),用FMEA和RCA等方法计算医院及科室某项指标的本底数据,及时发现不良事件的可能性、频率、严重程度,建立高危监测目标,建立本底数据和危急值,及时采取前瞻性的防范和干预措施,保证安全和质量。通过举办全院性的“FMEA优质护理专案评比活动”,提高护士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19、完善质控前移的临床三级质控体系。确保责任护士、护理组长和护士长实施护理工作过程及动态的质控。加强各层人员质控能力的培训,要通过不断完善专科护理指引、核心工作制度,及对前线护士连续不间断的教育训练,形成护理质量持续改进提高的长效机制。

  20、探索建立多层次、多专科、岗位结合、科学规范的临床护士培训制度。把护士临床培训与护士毕业后继续教育、分层级使用、核心工作制度及护士的岗位职责结合起来,与护士个人职业生涯发展和专科人才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形成长效的临床教育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抓创建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的工作,充分认识加强护理工作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医改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持续改进医疗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客观要求。选择试点病房,护理部指派每个试点病房一名科护士长以上护理管理人员全程跟踪、指导及协调相关工作。

  (二)坚持“三个贴近”,明确护理工作的方向和定位。正确处理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服务的关系,充分认识专科护理是基础护理科学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的具体体现,在深化专科护理实践中充实和丰富基础护理的内涵,使病人获得更加专业和高质量护理服务。

  (三)增加经费投入,加强护理专科和学科建设。设立护理学科建设的专项经费,在增加人力投入成本的基础上,加大教育训练、设备购置等项目经费,扶持护理专科发展。

  六、实施步骤和要求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4—5月)。组织护理部人员、科护长及试点科室护长参加省“创优”学习班。召开院内“创优”动员会及试点科室座谈会。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任务和工作内容,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5—12月)。分三个阶段认真贯彻落实。第一阶段,于6月30日前对试点科室“创优”工作存在问题进行调整及改进;第二阶段,于10月30日前扩大试点范围,在全院50%的科室中开展,调查实施中的可能性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第三阶段,于12月31日前,总结经验,在全院范围内推行。

  (三)总结阶段(2010年12月)对“创优”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组织经验交流会和现场交流会,对优质服务示范病房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在分享经验的同时,部署2011年工作,逐步建立长效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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