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尊敬的患者朋友 :
根据全省深化医改工作统一部署和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肇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肇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肇庆市2018年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肇发改价格〔2018〕62号)精神,我市公立医院将从2019年1月1日(周二)零时起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并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实施6岁(含)以下儿童医疗服务价格加收政策。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1月1日(周二)零时前结算的医疗费用按照调整前的价格标准收费,2019年1月1日(周二)零时后结算的医疗费用按照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收费。
二、本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将不影响预约挂号服务、门急诊和住院流程。
三、如您对此次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及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有疑问,可向我院医务科或价格科咨询。咨询电话:0758-2102822。
附:肇发改价格〔2018〕62号
附件2:肇庆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附件3:肇庆市公立医疗机构六岁(含)以下儿童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加收项目价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