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群优先措施 发布时间:2015-12-20 | 来源:

  

优抚对象医疗优待政策
根据市卫计局《关于认真做好优抚对象医疗优待政策的通知》(肇卫函[2015]248号)文件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院对优抚对象医疗优待政策如下:

  一、优抚对象肇庆市辖区范围内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定期补助的残疾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属,病故军人家属,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五老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参战涉核退役人员等。

  二、优惠项目内容

  1.全免项目。普通门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空调降温费、肌肉注射费。

  2.部分减免项目

  (1)减免50%:血常规检查费、尿常规检查费、粪便常规检查费、胸部普通透视费、常规心电图检查费(含单通道、常规导联)、B超常规检查费、急诊诊察费、院内会诊费。

  (2)减免20%:护理(特别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费,普通病房床位费、急诊观察床位费。

温馨提示

门诊咨询电话:0758-2102104 - 医疗投诉电话(外购药举报电话):0758-2102066 - 医院行政值班电话:18902368689
新院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东岗东路9号 邮政编码:526000 - 北岭分院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站北路8号 邮政编码:526020 - 交通地理
网站管理: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宣传科 - 宣传科电话:0758-2102658(6658) - 宣传科邮箱:zqyyxck@163.com
版权所有: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 Design by David.Z - ICP备案:粤ICP备09221303号 - 审核文号:粤卫网审(2012)41号

粤公网安备 44120202000043号